修正「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三條、第四條之一、第九條。 附修正「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三條、第四條之一、第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