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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修正「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錯帳及更正帳號申報處理作業要點」(民國114年01月23日臺證輔字第 1140001588號 公告)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01月23日
發文字號 臺證輔字第1140001588號
 

主旨:

修正本公司「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錯帳及更正帳號申報處理作業要點」第2點第3款條文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

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月22日金管證券字第1130358950號函同意照辦。

正本: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副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並鈐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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