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正本公司「參加人與保管機構間辦理買賣交割資料傳送作業配合事項」第11條之1、第11條之2條文,及「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業務處理手冊」,自113年8月19日起實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為配合客戶變更保管機構時,變更後保管機構需**及時辦理變更客戶之法人對帳作業**,俾利於變更日辦理**券項預撥交割**,本公司爰於本 (113) 年 8 月 12 日 以 保 結 業 字 第 1130018924號函公告新增「**保管機構買賣交割資料授權媒體傳送**」 交易(交易代號**499**)及「**保管機構買賣交割資料授權資料收檔**」交易(交易代號**500F**)等檔案規格,以提供原保管機構可授權變更後保管機構收取變更日前一營業日及變更日之所變更帳號相關買賣交割資料,雙方並可下載授權資訊。
二、配合上開作業變更,爰修正本公司「參加人與保管機構間辦理買賣交割資料傳送作業配合事項」第11條之1、第11條之2條文,修正重點如下:
(一)因應變更後保管機構需及時辦理移轉客戶之法人對帳作業,俾利於變更日辦理券項預撥交割之需求,本公司提供「保管機構買賣交割資料授權媒體傳送」交易(交易代號499)及「保管機構買賣交割資料授權資料收檔」交易(交易代號500F),並新增原保管機構授權變更後保管機構擷取客戶買賣交割資料之程序。為利相關作業程序有所依循,爰修正第11條之1條文。
(二)配合前述條文修正,原第11條之1條文內容移列為第11條之2第1項及第2項,原第11條之2條文內容移列為第3項。
三、前揭修正後「參加人與保管機構間辦理買賣交割資料傳送作業配合事項」條文(詳附件1)、修正條文對照表(詳附件2)及「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業務處理手冊」修訂內容 (詳附件3), 請 至 本 公 司 網 站 查 詢 及 下 載 , 網址:[https://www.tdcc.com.tw](https://www.tdcc.com.tw)(參加人專區/函文公告/函文類別/0101法令規章修訂)。
四、以上如有未盡事宜,請洽詢本公司業務部,電話(02)2719-5805,分機231。
各保管機構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業務部、金融業務部、資訊規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