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78)台財字第2231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6條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89)台財字第35755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9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四字第0950100637號令修正發布全文30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四字第0950002777號令修正發布第9、10、17、19、21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四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000064257號令修正發布第20條條文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34960號公告第3條第1項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010036110號令修正發布第3、4、18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80362060號令修正發布第2、3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