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送本公會9份各類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修正對照表,請 查照。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月16日金管證投字第1140380211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之類型如下:
(一)海外股票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第24條
(二)海外股票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僅適用於多幣別外幣計價基金)第24條
(三)海外股票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僅適用於含新臺幣多幣別基金)第24條
(四)保本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第27條
(五)國內開放式股票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第24條
(六)、開放式平衡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第24條
(七)及開放式組合型(含投資境外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第24條
(八)開放式貨幣市場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第23條
(九)開放式債券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第2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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