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修正本中心「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暨產業分類指數編製要點」如附件,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一、本中心「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暨產業分類指數編製要點」第7點。
二、修正旨揭要點第2點部分文字,以臻明確。
三、本函之內容已同步張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各櫃檯買賣證券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管理部(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