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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提高私部門「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資武擴資訊交流平臺」參與度之配合辦理事項。(民國113年5月28日銀局(法)字第11302156941號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函
 
地址:220233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9樓
承辦人:洪于婷
電話:(02)89689630
傳真:(02)89691366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邱月琴女士)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8日
發文字號:銀局(法)字第1130215694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為提高私部門「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資武擴資訊交流平臺」之參與度,請轉知各會(社)員機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3年5月17日院臺洗防字第1135009937號函辦理。
二、旨揭資訊交流平臺已於111年9月26日上線啟用,並將開放私部門可於平臺上分享詐欺犯罪相關去識別化資訊,請多加使用。另請於申報可疑交易報告時,視個案情況勾選所參考平臺資訊編號,適時予以回饋。

正本: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雷仲達先生)、有限責任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代表人麥勝剛先生)、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邱月琴女士)、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魏啟林先生)、台北市租賃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李源鐘先生)

副本: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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