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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俢正「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暨產業分類指數編製要點」。(民國112年11月14日證櫃交字第11203023902號函)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函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5樓
承辦人:賴明儀
電話:02-23665931
傳真:02-23699551
電子信箱:chris@tpex.org.tw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4日
發文字號:證櫃交字第1120302390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修正本中心「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暨產業分類指數編製要點」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中心「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暨產業分類指數編製要點」第7點辦理。
二、為配合實務作業需求,有關指數基值調整之方式,屬「次月第一個交易日」生效者,調整為「次月第三個交易日」。
三、本函之內容已同步張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正本:

各櫃檯買賣證券商

副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博仲法律事務所、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中心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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