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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業推動信託2.0第二階段計畫評鑑及獎勵措施。(民國112年3月28日金管銀票字第1120133225號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地址:220232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
承辦人:姚彥如
電話:(02)89689766
傳真:(02)89691366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邱月琴女士)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8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12013322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

檢送「信託業推動信託2.0第二階段計畫評鑑及獎勵措施」及逐點說明各一份,請轉知會員機構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信託2.0「全方位信託」第二階段推動計畫推動策略主軸四「評鑑獎勵機制」及貴會112年2月23日中託查字第1120000344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信託業因應社會經濟發展情形,持續發展與時俱進之信託服務,以滿足客戶不同階段人生需求、擴展及深化信託業跨業結盟,並增進高齡、失智及身心障礙者經濟安全保障及相關協助措施,經參酌貴會建議,訂定旨揭評鑑及獎勵措施,並自112年1月1日起之評鑑期間適用。

正本: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邱月琴女士)

副本:

中央銀行、財政部、本會銀行局(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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