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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信託業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之「壹、業務作業循環」項下之「二、金錢信託業務-(3)保險金信託業務」相關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民國112年3月22日金管銀票字第1120133206號函洽悉)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函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3樓
聯絡人:顏秀娥
電話:02-2351-5299 分機209
電子郵件:trust_b@trust.org.tw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3日
發文字號:中託查字第112000054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

檢送「信託業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以下簡稱內控標準規範)部分修正條文暨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請配合修正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並落實執行,請查照。

說明:

一、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下同)112年3月22日金管銀票字第1120133206號函洽悉(如附件2)。
二、配合「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及「信託業及保險公司間辦理保險金信託業務共同行銷應行注意事項」規定,修正內控標準規範之「壹、業務作業循環」項下之「二、金錢信託業務-(3)保險金信託業務」相關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更新後完整版請逕至本會網站(http://www.trust.org.tw/法規函令查詢/公會自律規範/0802信託業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下載。

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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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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