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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就本會建議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8條乙案回復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之函文。 (民國111年12月13日衛部保字第1110148615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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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中託業字第111000258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

檢送衛生福利部就本會建議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以下簡稱扣繳辦法)第8條乙案回復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之函文,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民國(下同)111年12月13日衛部保字第1110148615號函(如附件1)復健保署111年12月8日健保承字第1110641031號函(如附件2)辦理。
二、本會前於111年11月25日以中託業字第11100024653號函健保署(如附件3)有關扣繳辦法第8條修正建議,一併供參。

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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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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