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八條之一,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0年8月23日以金管銀票字第11002724961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轉知會員機構。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雷仲達先生)
本會檢查局(含附件)、銀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