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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修正「金融機構執行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電子申報作業要點」部分規定。(民國109年6月15日台財際字第10900590942號函)

財政部   函
 
地址:116252臺北市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聯絡人:侯旭娟
電話:02-23228000 #8182
Email:hjhou@mail.mof.gov.tw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台財際字第1090059094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

檢送本部109年6月15日台財際字第10900590940號令(含附件「金融機構執行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電子申報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影本1份,請查照轉知。

正本: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副本: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賦稅署、財政部法制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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