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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訂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月報電子申報作業要點」。(民國109年5月19日中信顧字第10900510451號函)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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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黃淳偵
聯絡電話:(02)2581-7288#310
傳真:(02)2581-7388
電子信箱:Ruby.Huang@sitca.org.tw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19日
發文字號:中信顧字第10900510451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

檢送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月報電子申報作業要點如附件,因與基金保管機構攸關,惠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說明: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5月7日金管證投字第1090337023號函辦理。
二、為減少投信事業與基金保管機構作業程序及成本,並符合環保節能減紙政策,本公會依主管機關指示研議建置「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月報電子申報平台(下稱基金月報申報平台)」,俾投信事業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76條規定編具申報之基金月報,由現行紙本申報改以電子檔方式向基金月報申報平台申報,基金保管機構依規定對基金月報進行覆核及簽署之作業,亦於該平台作業。本公會爰訂定「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月報電子申報作業要點」,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定。
三、本公會將進行基金月報申報平台系統開發,預計需時約6個月,系統開發完成後,本公會另行通知投信公司、基金保管機構進行測試,測試完成後,再公告正式上線日期。

正本: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副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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