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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之「境外資金匯回金融投資管理運用辦法問答集」。(民國109年3月18日金管證投字第1090333326號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地址:2204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
承辦人:蘇郁如
電話:02-8773-5100分機7422
傳真:02-8773-4154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雷仲達先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18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投字第109033332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

檢送本會修正「境外資金匯回金融投資管理運用辦法問答集」一份,請轉知所屬會員知悉,該問答集並已公布於本會證券期貨局網站,請查照。

正本: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呂桔誠先生)、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雷仲達先生)、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張錫先生)、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賀鳴珩先生)、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調貴先生)

副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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