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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配合「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及「境外資金匯回金融投資管理運用辦法」研擬之相關配套措施暨批註條款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照辦。(民國108年8月22日金管保壽字第1080431554號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地址:22041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
承辦人:黃盈銘
電話:02-8968-0899分機0283
傳真:
受文者: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調貴先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8月22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壽字第108043155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所報配合「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及「境外資金匯回金融投資管理運用辦法」研擬之相關配套措施暨批註條例一案,同意照辦,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辦理。

說明:

依據本會保險局案陳貴公會108年8月14日壽會貴字第1080804829號函辦理。

正本: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調貴先生)

副本: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桂先農先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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