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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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雷仲達先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9月3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080109884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檢送法務部107年12月3日法律字第10703516860號函,及108年6月18日法律字第10803509300號函有關信託業辦理公益信託所涉事務信託相關疑義之意見,請轉知會員機構,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