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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七年八月七日金管證四字第〇九七〇〇四〇五五六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民國108年7月18日金管證投字第10803215271號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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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02-27747294
傳真:02-87734158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投字第1080321527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本會九十七年八月七日金管證四字第〇九七〇〇四〇五五六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本:

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

行政院法規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並鈐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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