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六條、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07年8月17日以金管銀票字第10702730300號令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轉知會員機構。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雷仲達先生)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雨薇女士)、本會資訊服務處、法律事務處、證券期貨局、檢查局、銀行局(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