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送本公會「受益憑證事務處理規則」、「國內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電子交易作業準則」、「境外基金電子交易作業準則」部分修正條文對照表,請 查照。
一、旨揭修正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107年8月14日金管證投字第1070321453號函同意備查。
二、本次係將金管會105年9月6日金管證投字第1050034612號函、106年9月15日金管證投字第1060030133 號函復洽悉本公會建議透過「晶片金融卡」及「登入網路銀行」取得約定扣款銀行回覆線上授權扣款約定確認作業,及前揭107年8月14日函洽悉本公會建議透過基金申購扣款銀行執行傳送簡訊OTP驗證碼(一次性密碼)至客戶於臨櫃申請開立之存款帳戶所留存有效手機號碼進行客戶身分確認程序,並致電客戶確認留存相關資訊(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約定帳號)為客戶本人等方式,得為電子開戶身分確認方式,明訂於旨揭規範。
三、本案與基金銷售機構有關,請相關同業公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本公會各投信會員公司、本公會各投顧會員公司
基金銷售機構相關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