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送「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之自我證明表範本,請 查照。
一、依據「反避稅制度推動作業及宣導計畫」五、「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準則(CRS)」辦理。
二、旨揭表係參考OECD發布自我證明範本及相關說明訂定,金融機構可配合實務作業需要修正相關文字,惟實質意涵應與旨揭範本一致。
三、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網站(點選Topics/Tax/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Automatic exchange portal/ CRS Implementation and Assistance/ Tax residency rules 或 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s (TINs))發布多數承諾按CRS 執行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國家(地區)之稅務居住者身分認定要件及稅籍編號(TIN)資訊並持續更新,請 參考。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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