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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審查會議及評估會議運作辦法」及「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法規問答集」。(民國107年4月27日金管科字第10701062964號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8樓
聯絡方式:李文惠 (02)89680899#0240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雷仲達先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4月27日
發文字號:金管科字第1070106296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發布令pdf檔、「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條文文字檔、「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審查會議及評估會議運作辦法」條文文字檔、總說明及逐條說明掃描檔、辦理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問答集
 

主旨:

「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及「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審查會議及評估會議運作辦法」,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07年4月27日以金管科字第10701062960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條文、總說明、逐條說明及「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法規問答集」電子檔各1份,請查照及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說明:

一、為利相關業者了解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機制相關規範並釐清可能疑義,本會亦發布「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法規問答集」(如附件),併請轉知會員公司遵照辦理。

二、為協助申請者準備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申請案及諮詢相關法令,本會已成立「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提供諮詢輔導服務,建議有意願申請實驗者,先洽該中心諮詢有無申請實驗之必要,並經輔導後再送件,以提高申請案之審查效率。

正本: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呂桔誠先生)、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雷仲達先生)、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楊豊彥先生)、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簡鴻文先生)、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張錫先生)、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糜以雍先生)、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調貴先生)、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燦煌先生)、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文通先生)、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鄭祥人先生)、中華金融科技產業促進會(代表人楊瑞芬小姐)、台灣紫牛創業協會(代表人蔣志薇小姐)、臺灣金融科技協會(代表人王可言先生)

副本: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雨薇女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國際業務處、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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