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附「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操作辦法」第二十七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請 查照。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4月18日金管證投字第1070309625號函辦理。
已獲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會員公司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含附件)、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含附件)、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