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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函頒自107年1月1日起,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https:etd.etax.nat.gov.tw)增加線上申辦補發近5年贈與稅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及贈與稅逾核課期間證明書電子稅務文件(含驗證)服務之相關資料。(民國106年12月29日台財稅字第10604708223號函)

財政部  函
 
機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10066)愛國西路2號
承辦人:何怡潔
電話:02-23228149
Email:dot_ycho@mail.mof.gov.tw
受文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台財稅字第1060470822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主旨:

自107年1月1日起,本部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https://etd.etax.nat.gov.tw)增加線上申辦補發近5年贈與稅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及贈與稅逾核課期間證明書電子稅務文件(含驗證)服務,轉知辦理財產移轉登記相關機關(構)、公私事業或金融機構知悉,請  查照。

說明:

檢附「遺產及贈與稅電子申辦作業要點」修正規定1份。

正本:

內政部、交通部、經濟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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