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函令查詢

所有法規函令

:::

財政部訂定發布「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民國107年1月31日金管銀法字第10600300570號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
聯絡人:楊政儒
聯絡電話:02-89689627
傳真:02-89691366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鴻堯先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0600300570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

檢送財政部106年12月7日訂定發布之「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請 查照。

說明:

依據財政部106年12月7日台財際字第10624519004號函副本辦理。

正本: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呂桔誠先生)、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鴻堯先生)、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楊豊彥先生)、有限責任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代表人麥勝剛先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併請轉知所屬相關公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併請轉知所屬相關公會)

副本:

本會銀行局

 

主任委員 顧立雄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並鈐印


回到最上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