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應本公司提供帳簿劃撥免臨櫃作業及直通式服務,公告修正本公司業務操作辦法、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業務處理手冊及相關作業表單,自即日起實施,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0月18日金管證券字第1050040479號函辦理。
二、為打造數位化帳簿劃撥環境,參加人得受理客戶以電子方式申請規定範圍內之帳簿劃撥作業,並以帳簿劃撥直通式服務(以下稱帳簿劃撥STP服務)通知本公司,爰配合增修訂本公司業務操作辦法、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業務處理手冊、申請書及交易明細表如下:
(一)增訂本公司業務操作辦法
1、增訂第8章之1,規範本公司帳簿劃撥電子化作業。
2、增訂第95條之9,訂定參加人受理客戶採電子方式申請相關帳簿劃撥作業時,有關辨識客戶身分、確認意思表示及申請文件之簽署,應依電子簽章法規定辦理之規範。
(二)增修訂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業務處理手冊第1章第8節,有關參加人受理客戶以電子方式申請辦理帳簿劃撥相關作業,及第2章第1節有關基本資料異動等部分交易說明。
(三)印製新版「客戶開設有價證券保管劃撥帳戶申請書」
1、配合本案證券商公會修訂「客戶開設有價證券保管劃撥帳戶契約書」及廢除「以電子憑證變更資料/註銷保管劃撥帳戶約定書」,業獲主管機關同意備查,證券商公會並於105年12月15日以中證商業字第1050007676號函公告。
2、因應上開契約書修訂,本公司印製新版之「客戶開設有價證券保管劃撥帳戶申請書」,可自105年12月28日起至本公司領用新版之申請書,舊版申請書請於106年1月底前至本公司業務部辦理換領事宜。
3、擬辦理本次開放業務之客戶,不論是否已簽署「以電子憑證變更資料/註銷保管劃撥帳戶約定書」,均應簽署修訂後契約書,並得以電子方式簽署。
三、為利證券商核帳時能識別採帳簿劃撥STP服務方式通知之交易,有關「交易明細表」(報表代號ST01)部分欄位顯示如下:
(一)「交易序號」前2位為「02」。
(二)「主管代號」欄位為「Z1」。
(三)「櫃員代號」欄位為「99」。
四、另為因應主管機關修正投信、投顧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開放投信、投顧及證券商得以信託方式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本公司除於105年11月4日公告修正辦理全權委託投資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外,為使參加人辦理相關作業有所依循,爰於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業務處理手冊之「中文長戶名/英文戶名資料維護」(179/179S)交易說明,增訂帳戶開設及帳戶戶名編定等作業程序。
五、前揭業務操作辦法及其修正條文對照表(附件1-2)及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業務處理手冊(附件3),請至本公司網站查詢及下載,網址:http://www.tdcc.com.tw(公告事項/函文公告/函文類別/法令規章修訂)。
六、以上若有未盡事宜,請洽詢本公司業務部數位業務組,電話02-2719-5805轉分機405、142、145、359、580;全權委託業務請洽業務推展組,分機399。
各證券商總分公司、各保管機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