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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民國105年6月30日臺證治理字第1052200785號函)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地址:11049臺北市信義路5段7號9樓
承辦人:林先生
電話:02-8101-3909
電子信箱:1211@twse.com.tw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臺證治理字第105220078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

檢附「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並自即日起適用,請查照並協助轉發會員機構。

說明:

一、為鼓勵機構投資人運用其專業與影響力,善盡資產擁有人或管理人責任,俾增進本身及資金提供者之長期價值,本公司與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共同發布旨揭守則(詳附件),並竭誠歡迎機構投資人簽署。

二、本守則之相關內容請參公司治理中心網站(http://cgc.twse.com.tw)。

正本: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

副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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