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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修正「參加人辦理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及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民國105年3月30日保結業字第1050004088號函,依民國105年5月17日保結業字第1050010522號函修正)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地址:台北市復興北路363號11樓
承辦人:黃正中
電話:02-27195805 分機492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30日
發文字號:保結業字第105000408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因應證交所開放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之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得加掛其他幣別之受益憑證上市交易,公告修正本公司「參加人辦理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及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並自即日起實施,請 查照。

說明:

一、配合證交所修訂其受益憑證買賣辦法等相關法規,增訂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發行之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ETF)得加掛其他幣別受益憑證(以下簡稱加掛ETF) 上市交易相關規定,爰修正旨揭配合事項增訂第6章加掛其他幣別受益憑證轉換作業,修正內容說明如下:

(一)為明確規範ETF與加掛其他幣別之ETF互相轉換之作業程序,爰增訂第48條之10。

(二)另新增證券商於完成轉換後,投信事業得向本公司申請加掛其他幣別受益憑證轉換證明,及本公司於轉換當日編製異動資料通知投信事業,爰增訂第48條之11。

二、前揭「參加人辦理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附件1)及其修正條文對照表(附件2)等,請至本公司網站查詢及下載,網址http://www.tdcc.com.tw(公告事項/函文公告/函文類別/法令規章修訂)、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公司業務部,電話(02)27195805分機492、747,或股務部分機567。

正本:

各證券商(總、分公司)、證券自營商、保管銀行、各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各期貨信託事業

副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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