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統計國內金融機構經由大陸地區「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之資金進出,檢送「向大陸申請QFII資格情形與資金進出概況」月報表共1式,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一、依本行「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第26點及附表10,銀行業受理對大陸地區證券投資之匯出匯款及匯入匯款,應確認匯款人已取得大陸地區主管機關核准為「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之證明文件。
二、為統計上述資金進出資料,凡取得QFII資格及額度之業者,請自本(105)年8月起,於每月第2個營業日前,透過本行「金融資料網路申報系統」申報上月資料。
三、本案申報媒體資料之Excel檔與BCF檔案說明書詳如附件,請利用本行申報系統網站(http://bcf.cbc.gov.tw/)下載電子檔。
四、已取得QFII資格而無本行申報系統識別碼及通行碼之業者,請洽本行資訊處(規劃科楊先生,電話2357-1686)申請單位管理者識別碼及通行碼。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本行資訊處
局長 顏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