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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正之「內政部自然人憑證用戶身分確認服務系統申請要點」。(民國104年10月19日(104)台金聯總字第117號函)

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   函
 
地址:台北市德惠街9號4樓之六
聯絡人:施碧菁
電話:2598-3328轉207
傳真:2598-3318
Email:shirley@tfsr.org.tw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0月19日
發文字號:(104)台金聯總字第11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主旨
 

主旨:

檢送內政部修正之「內政部自然人憑證用戶身分確認服務系統申請要點」影本乙份,敬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4年10月12日台內資字第1042301850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推行「打造數位化金融環境3.0」政策,內政部爰依「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憑證實務作業基準」CPS1.8版內容,修正「內政部自然人憑證用戶身分確認服務系統申請要點」,將服務對象原僅為政府機關,擴大至金融服務業,以利政策推行。

三、該部10月12日來函表示,前揭9月23日函文中之說明及附件,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機關全銜誤植為「金融管理監督委員會」,特來函更正。

正本:

本會會員機構(銀行公會、券商公會以外)

副本:

本會會務組

 

社團法人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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