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9月17日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0440004500號附件:如文
修正「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處理辦法」第十二條。
附修正「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處理辦法」第十二條。
主任委員 曾銘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