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5,000元以上未達2萬元之利息所得定自105年1月1日起回歸就源扣繳方式收取補充保險費一事,請預為準備因應並轉知所屬金融機構、會員(社員)配合辦理,請 查照。
一、衛生福利部業於104年6月18日以衛部保字第1041260416號令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部分條文(如附件)。本次修正已刪除5,000元以上未達2萬元之利息所得得免就源扣繳規定,並定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
二、為利新制的順利執行,爰請就旨揭事宜之相關程式及作業修改預為準備因應,並轉知所屬金融機構或會員(社員)配合辦理。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交通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