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合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開放興櫃股票錯帳專戶得買賣相抵及證券商得受託以綜合交易帳戶買賣興櫃股票等新制,及證券交易所開放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掛牌交易,公告修正本公司「參加人辦理櫃檯買賣興櫃股票給付結算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及「參加人辦理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及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為利證券商受託買賣興櫃股票發生錯誤時進行反向處理,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修訂其興櫃股票買賣辦法,開放證券商錯帳專戶以成交日後第二營業日為給付結算期之買賣,得以買賣互抵後之數額辦理給付結算,另修訂其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及其綜合交易帳戶作業要點,開放證券商得受託以綜合交易帳戶買賣興櫃股票。
二、因應前揭規定增修,本公司將提供證券商錯帳專戶以成交日後第二營業日為給付結算期之興櫃買賣依相抵差額辦理帳簿劃撥及登載之程序,並提供證券商得受託以綜合交易帳戶買賣興櫃股票及辦理相關申報作業之程序,爰修正本公司「參加人辦理櫃檯買賣興櫃股票給付結算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並自103年10月6日起實施,相關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明定證券商錯帳專戶買賣興櫃股票相抵資料核帳之作業程序,爰修訂第11條第5項。
(二)明定證券商辦理興櫃股票綜合交易帳戶分配、調整作業及提供證券商查詢之程序,爰增訂第11條之1。
(三)明定本公司辦理證券商錯帳專戶買賣興櫃股票之給付作業時,屬同一營業日買賣同種類之興櫃股票,提供依買賣相抵差額辦理帳簿劃撥及登載之程序,爰修訂第16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
三、因應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募集發行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並得於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交易所爰修正其受益憑證買賣辦法,增訂證券商辦理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之申購、買回作業,應向本公司辦理申報。
四、配合前述規範修正,本公司爰修正「參加人辦理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及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並自即日起實施,相關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明定募集發行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向本公司通知參與證券商資料,及申請辦理首次募集發行之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作業程序,爰修正第3條及第6條。
(二)配合將新增之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申購、買回作業比照國外成分證券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方式辦理,並納入相關規範,爰調整第4章第2節及第5章第2節節名,並修正第12條、第17條、第18條、第32條、第37條及第39條。
五、另因應前述規範將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納入發行標的,並利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通知本公司相關受益憑證基本資料,以辦理相關登錄交付帳簿劃撥作業,爰修正本公司ETF基本資料登記申請書。
六、配合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開放興櫃股票錯帳專戶以成交日後第二營業日為給付結算期之買賣,得依相抵差額辦理,及證券商得受託以綜合交易帳戶買賣興櫃股票,爰修正本公司「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業務處理手冊」相關作業說明。
七、前揭「參加人辦理櫃檯買賣興櫃股票給付結算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附件1)及其修正條文對照表(附件2)、「參加人辦理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及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附件3)及其修正條文對照表(附件4)、ETF基本資料登記申請書(附件5)、業務處理手冊修正部分(附件6)等,請至本公司網站查詢及下載,網址:http://www.tdcc.com.tw(公告事項/函文公告/函文類別/法令規章修訂)。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公司業務部(02)2719-5805分機492、48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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