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會於103年7月3日以金管證投字第1030025003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中央銀行、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