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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發行銷售及其申購或買回作業程序」第18條之1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條文。(民國103年3月5日中信顧字第1030600065號函)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函
 
機關地址:10459 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45號3樓
聯絡人:林郁珊
聯絡電話:(02)2581-7288
傳真:(02) 2581-7388
電子信箱:Samantha@sitca.org.tw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5日
發文字號:中信顧字第103060006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

檢送本公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發行銷售及其申購或買回作業程序」第18條之1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金管會103年2月21日金管證投字第1030002699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為開放同一投信所有基金(國內貨幣型及海外型基金除外)轉申購均得以適用T+1淨值計算。為強化投信事業競爭力,爰鼓勵投信事業採行本案修正規定以簡化投資人轉申購程序,俾與境外基金作法相近。 貴公司如擬適用上開修正規定,應於施行前確認所有相關作業細節皆已完成,並於接受投資人轉申購時向投資人說明清楚。

正本:

本公會各投信會員公司

副本: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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