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力發展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03年2月14日以勞職社字第1030505023號令訂定發布施行,檢送「勞動力發展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條文1份,請 查照。
法務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本會職業訓練局北基宜花金馬區就業服務中心(含附件)、桃竹苗區就業服務中心(含附件)、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含附件)、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含附件)、高屏澎東區就業服務中心(含附件)、綜合規劃組(含附件)、法務室(含附件)、社會經濟推動辦公室(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