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送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投信投顧公會)之「共同基金銷售關鍵資訊-熟知KYC、KYP,與客戶共贏」共同基金產品教材手冊乙份,請依說明辦理相關事宜,請 查照。
一、依投信投顧公會民國102年5月31日中信顧字第1020300226號函辦理(如附件1)辦理。
二、投信投顧公會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指示,為加強基金銷售人員對基金之認識及商品的理解,編製旨揭教材手冊,期望透過旨揭教材手冊進行宣導,讓基金銷售人員確實了解基金銷售時應注意相關事項,並在銷售時宣導正確觀念,了解所銷售之基金(KYC),減少不當銷售機會,以符合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所要求產品適合度,並確實保護投資人權益;並於該公會網站首頁新增「基金投資宣導」項目。
三、請銷售機構依來函說明三(二)將旨揭教材手冊置於內部訓練網站供基金銷售人員隨時下載或查詢,並透過內部訓練加強銷售人員對KYC、KYP認識。
四、本會業依金管會101年6月15日金管證投字第1010013713號函指示規劃訓練課程,於102年度「信託業業務人員訓練課程」新增「共同基金產品教材手冊說明」課程單元,授課時數3小時,並配合課後測驗10題,由授課老師參考投信投顧公會考題出題,測驗結果如不合格者,需重新補考。
五、內部訓練課程係境外基金機構、總代理人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依「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通路報酬支付暨銷售行為準則」第4條贊助或提供銷售機構員工教育訓練時,訓練課程得自旨揭教材手冊中摘錄該次教育訓練所介紹基金產品相關內容。
六、本會民國100年1月5日中託訓字第1000000005號函(如附件2)有關基金銷售人員在職訓練時數規定,每3年應完成之基金相關在職訓練時數為6小時,其中法規時數應在兩小時以上為原則;會員於辦理基金在職訓練課程亦得摘錄旨揭教材手冊為訓練內容,然非屬前述法規訓練時數。
七、會員依說明五或說明六辦理旨揭教材手冊之教育訓練課程,上課時數得視實際需求規劃,惟課後測驗,請依投信投顧公會101年9月14日以中信顧字第1010300254號函報金管會之101年8月20日「研商將手冊納入基金在職訓練課程及配合教材研擬課後測驗機制及考題」會議決議辦理,若上課時數為1小時至少需有5題,若上課時數為2小時以上至少需有10題,測驗結果如不合格者,需重新補考,如須投信投顧公會考題作為參考,請逕洽該公會。
各會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