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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就二代健保新制相關法規及實務疑義之答復資料。(民國102年4月17日衛署健保字第1022660115號函)

行政院衛生署   函
 
機關地址:10341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傳真:(02)85906032
聯絡人及電話:蔣翠蘋(02)85906666轉6363
電子郵件信箱:hsalice@doh.gov.tw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衛署健保字第102266011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答復資料1份
 

主旨:

有關 貴會會員就二代健保新制相關法規及實務提出疑義乙案,茲檢送本署答復資料1份,復請 查照。

說明:

復 貴會101年12月17日中託業字第1010000947號函。

正本: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副本: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含附件)

 

署長邱文達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處室主管決行

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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