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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民國101年11月22日發布「個人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民國101年11月22日台財稅字第10104648003號函)

財政部  函
 
機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10066)愛國西路2號
聯絡人:魏郁倫
電話:02-23228000#8695
Email: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1月22日
發文字號:台財稅字第1010464800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

檢送「個人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修正條文及其修正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各乙份,請查照並轉行知照。

說明:

旨揭辦法,業經本部101年11月22日台財稅字第10104648000號令修正發布。

正本: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副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協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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