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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101年10月30日發布之「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民國101年10月30日衛署健保字第1012600179C號函)

行政院衛生署  函
 
機關地址:10341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傳真:(02)85906032
聯絡人及電話:蔣翠蘋(02)85906666轉6363
電子郵件信箱:hsalice@doh.gov.tw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0月30日
發文字號:衛署健保字第1012600179C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發布令影本、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
 

主旨:

「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01年10月30日以衛署健保字第1012600179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請 查照。

正本:

財政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全國產業總工會、中華民國全國職業總工會、中華民國全國勞工聯盟總會、台灣省農會、台灣省漁會、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中華民國工業協進會、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協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副本:

 

署長邱文達出國

 

副署長林奏延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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