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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101年10月23日發布之「全民健康保險資料調閱與查詢及訪查辦法」。(民國101年10月23日衛署健保字第1012660250C號函)

行政院衛生署   函
 
機關地址:10341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傳真:(02)85906032
聯絡人及電話:黃泰平(02)85906355
電子郵件信箱:hgbbm@doh.gov.tw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衛署健保字第1012660250C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主旨:

「全民健康保險資料調閱與查詢及訪查辦法」,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01年10月23日以衛署健保字第1012660250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 查照。

正本:

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中華民國全國職業總工會、中華民國全國勞工聯盟總會、全國產業總工會、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中華民國工業協進會、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台灣醫院協會、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醫事放射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助產師助產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協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全民健康保險監理委員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

副本:

 

署長 邱文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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