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函令查詢

所有法規函令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即日起實施「有價證券借貸辦法」第29條修正條文。(民國101年1月18日臺證結字第1010001134號公告)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月18日
發文字號:臺證結字第1010001134號
附件:有

主旨:

公告本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第29條修正條文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月13日金管證交字第1010001123號函。

公告事項:

為落實借入證券禁止再出借之管理,修正旨揭條文,規範以借入成分股申購為ETF者,不得再出借。


回到最上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