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利業者落實法規之遵循並保障民眾權益,請轉知所屬會員,其透過電話行銷金融商品應恪遵相關法令規定,並確實進行電話錄音,另請稽核及法令遵循部門加強查核及法令遵循之管理。
為落實保障民眾權益,避免業者透過電話行銷金融商品未依相關規定辦理並進行錄音,致與客戶衍生相關爭議,不利釐清責任,爰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確實遵循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所定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電話行銷案件之處理原則」,以及本會與同業公會所定相關法規及自律規範。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張秀蓮)、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羅澤成)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