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理年費檢查費計繳標準及規費收取辦法」第14條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00年2月16日以金管法字第10000543200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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