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廢止「洗錢防制法第七條授權規定事項」及「洗錢防制法第八條授權規定事項」,並自九十八年三月十八日生效。
附「洗錢防制法第七條授權規定事項」及「洗錢防制法第八條授權規定事項」原條文。
(登載本會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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