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公司所報修正後「企業員工持股信託」業務辦法及相關契約書乙案,准予備查,請 查照。
一、復 貴公司81年3月12日中信(81)信業字第0227號函。
二、本案信託業務應於開始營運後,切實依照銀行法第113條暨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規則第15條第1項規定辦理。
中國信託投資公司
本部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