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貴行函請釋示金融機構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其得投資之國外政府債券評等之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 貴行94年9月27日(94)消企字第565號函。
二、金融機構辦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其得投資之國外政府債券評等,得為國家信評等或債券本身之評等。
美國花旗銀行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本行金融業務檢查處、本局簽證科
局長 周阿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