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外匯局88年9月15日(88)台央外柒字第0401736號函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等
貴行、貴行在台分行辦理「外幣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如擬應客戶要求從事推介行為,應請修正「外幣信託資金 投資國外有價證券營業計劃書」並報經本局核備後,再行辦理。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