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本公司「辦理境外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配合事項」及「境外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手冊」,並自即日起實施,請 查照。
一、本公司業經主管機關指定辦理境外基金交易資訊傳輸及款項收付作業,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規定,本公司訂定「境外基金業務操作辦法」,並已於95年4月7日以保結法字第0950017391號函辦理公告。
二、為提供總代理人及銷售機構辦理申購、買回及轉換等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服務,本公司已建置完成「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交易平台」,並依「境外基金業務操作辦法」第27條規範,訂定本公司辦理境外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配合事項及作業手冊。
三、前揭配合事項及作業手冊,請至本公司網站查閱及下載,網址:http/www.tdcc.com.tw(公告事項/函文公告/函文類別/法令規章修訂/附件;或下載專區/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資訊傳輸及款項收付作業相關檔案),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公司業務部(02)27195805轉495、427及486。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及各該公會所屬會員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各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