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會於99年11月10日以金管證投字第0990060014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中央銀行、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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